文学遗产中的应制文学
中国历史上曾有由皇帝诏命而作文赋诗的一种文学活动,文学史谓之“应制文学”。譬如汉武帝命文学侍从之臣待诏金马门应制奏赋,赋遂成“一代之文学”。欧阳修《归田录》卷二说:“真宗朝,岁岁赏花钓鱼,群臣应制。”廖道南《殿阁词林记》卷十三说:“凡被命有所述作则谓之应制。”昭连《啸亭杂录》说:“金海住尚书中壬戌状元,值上书房,质庄亲王为其弟子,公善时文、应制诗,王善学之,卒以名世。”
应制文学并非文学主流,但它确实犹如季节之河时断时续,流淌在浩瀚的中国古代文学的长河之中。以诗为例,南北朝沈约有《三日侍凤光殿曲水宴应制诗》,唐王维有《奉和圣制御春明楼临右相园亭赋乐贤诗应制》,宋欧阳修有《观龙图阁三圣御书应制》,明王称有《醴泉应制时有禧事青禽白鹤先集庆云甘露降》,清纳兰性德有《拟冬日景忠山应制》,等等。就体类而言,汉大赋、永明体、宫体诗、骈文、花间词、西昆体、台阁体、八股文等诸体堪称代表。这样一类文学从思想内容来看,主要是以反映上层贵族的优雅闲适生活为主,或未触及民生疾苦;从艺术形式来看,其基本倾向于唯美主义,重形式营构、语言雕琢,风格上以追求华丽之美为主要特点;从创作主体来看,其作者多为宫廷之人或馆阁重臣。这类文学以传统评判标准而言,常常是否定意见多于肯定意见,但客观理性分析,若从多角度切入挖掘其潜在价值,它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仍占重要地位,也具有经典特质,也是宝贵的文学遗产。
一部中国文学史即是几千年文学发展历程的直观呈现和缩影,它应囊括中国文学的全部,记录文学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文学现象,并揭橥其发展变化的前因后果,在广阔的文化背景上描述文学本身演进的历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学史属于史学的范畴,撰写文学史应当具有史学的思维方式和修史的客观实录精神,举凡文学发展历程中所出现和存在过的颇有影响的文学思潮、文学流派、文学样式、文学风格及其相关作家作品均应收录其中,还应本着客观的态度对一些人物和事件作出公正的评判,无须因某种既定的好恶感而简单定论,好之者则为其润色,恶之者则将其棒杀。
遗憾的是,我们部分文学史的编修者似乎偏离了修史实录精神,对于应制文学无视其根脉,未察其渊薮,一直以来只是一味简单否定。譬如,认为汉赋只是“歌功颂德、粉饰太平、内容空洞的贵族文学”,“迂腐板滞、极少生气”的“娱乐品”;宫体诗是“色情文学”“亡国之音”,“标志着贵族文学的堕落”;花间词是“在词的发展史上形成一股浊流”;八股文则因其产生时就与科举制度的不解之缘而更是备受指责,最终未能在文学史上得一席之地等等。如此,便有意地、极端地制造了应制文学的窘迫宿命。
应该说,应制文学遭遇这样的宿命,是失之公允、失之确当的,是与史实不完全相符的。也应该说,长期以来文学评论界对于中国古代应制文学的研究存在视野狭窄、方法单一的问题,对于其滋生育长的社会背景缺乏纵向的、完整的、系统的梳理;对于其后世影响及其与政治、艺术、文化的关系缺乏深入的、关联性的、总括式的辩证分析。
丹纳在他的《艺术哲学》中指出,文学经典作品有两个最主要的思想特征:一是最高尚的心灵达到了其时代的最高真理,二是表现了人类共同的感情与典型。应制文学同样具有这样的特质。比如汉赋,它实质上是对汉一代人精神特质的把握,它体现了汉代鼎盛时期那种积极进取、蓬勃向上、雄视天下、傲倪古今的主流文化精神。仪平策说,汉大赋“较全面地展现了大汉王朝大一统的社会意志以及士人阶层‘兴造功业’的文化心态”。因此,从根本上说,汉大赋实质上是宏大广阔、统一强盛的汉代社会现实和士人文化心态的一种文学反映,而并非单单满足统治者需要的“庙堂文学”。再比如台阁体历来被认为是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之作。深入探究可见,尽管此类诗歌多是君臣、同僚之间的唱和,但也不乏他们自身真性情的流露,毕竟他们有着特殊的身份,他们的生活别是一番情调。因此,可以认为台阁体诗人的创作颇为真实地记录了明初上层官僚那种养尊处优的生活境况和闲适赋诗唱和的文人情怀,其具有一代馆阁之臣精神史料的价值。再则,从史料记载来看,明仁宗、明宣宗在明太祖和明成祖两代开创鸿业的基础上,成就了明王朝少见的承平盛世,“三杨”之中“士齐有学行,荣有才识,溥有雅操”,在他们各有所长而齐心合力的辅佐下天下清平,朝无失政,其诗作也可以说从客观上反映了盛世太平景象当中宰相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