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学史编纂语境下“民间文学”问题研
1956年,毛主席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当时我国文学史编写主要集中于汉族,何其芳敏锐察觉到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的重要性,极力倡导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1958年,何其芳就中国文学史编写发表了系列文章阐述其文学史观念,并在文学史编写上进行具体实践,在《文学史讨论中的几个问题》中,他讨论了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等问题[1]25-41。196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就蒙古族、白族和苗族文学史进行编写讨论,当时任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所长何其芳参与并主持,在会议中,参与人员对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会后,贾芝和何其芳根据此次会议的发言,整理了相关的计划。这些计划为少数民族文学史书编写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操作办法。
一、编写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缘由
“直到现在为止,中国文学史都实际不过是中国汉语文学史,不过是汉族文学再加上一部分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出的文学的历史。这就是说,都是名实不完全相符的,是不能比较完全地反映我国多民族的文学成就和文学发展的情况的。”[2]67何其芳这段讲话,透露出中国文学史书在1961年以前编写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意味着着手我国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中国文学史是汉族文学史
“20世纪20年代,孙中山在1924年1月2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与1924年1月至8月《三民主义》文章中出现了‘少数民族’。但当时并没有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学’概念。”[3]5我国的少数民族识别工作开始于1950年,同时也对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进行了相应的搜集,但是没有编纂成系统的少数民族文学史书,也没有在中国文学史书内添加少数民族的文学史,更多的是作为一种社会历史调查资料记录。
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我国的文学史著作中忽略少数民族文学的存在,在一些文学史家的文学史作品中也少有提及少数民族文学的作家和作品。在1961年之前出版的文学史书,如1954年出版的由詹安泰等编的《中国文学史》、1959年由复旦大学古典文学组学生集体编著的《中国文学史》等史书都没有提到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何其芳敏锐地看到这一现象,并且指出“当前中国文学史书编写是汉族文学再加上一部分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出的文学的历史。”[2]67没有涵盖55个少数民族的文学,不能称得上是“中国文学史”,不能反映我国真实的文学情况。但在1961年后,少数民族文学史编纂工作开始,还有许多文学史书对于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历史没有提及,如《中国当代文学史(1949-2012)》[4]《新中国文学史略》[5]等。何其芳在1961年的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讨论会上对少数民族文学史在中国文学史整体中的地位做了高度肯定。他指出:“发掘和研究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编写出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史或文学概况,在这样的基础上再来编写中国文学史,中国文学史的面貌将为之一变。”[2]67何其芳作为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的首倡者,认识到现有文学史的不足,也致力于改变当时中国文学史编纂面貌。
(二)中国文学史中“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特殊性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学作品,我国文学也是多民族的文学,我国的文学史也应该包括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历程和规律、作家和作品等内容,离开少数民族文学史,谈论中国文学的发展历程与规律,是不科学、不完整的。1958年7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召集参加全国民间文学工作者大会的各自治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代表进行座谈,讨论关于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史或文学概况问题。何其芳在会议中提倡编纂多卷本《中国文学史》,特别强调要包含少数民族文学史。1958年8月15日,中宣部将《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史编选工作座谈纪要》转发各地。何其芳所在的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负责少数民族文学史编纂工作,第一批计划完成蒙古、回、藏、维吾尔等13个民族的文学史(或文学概况)编纂[6]。
1961年3月26日至4月17日,基于民族文学研究已取得的丰硕成果,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在北京召开少数民族文学史讨论会,选择《蒙古族文学简史》《白族文学史》和《苗族文学史》作为讨论重点,讨论关于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工作的原则性问题。何其芳在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的讨论会上,说到“有计划地在全国搜集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加以整理,译为汉文,并且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或文学概况,这是我国过去从来不曾进行过的工作。这些工作的直接意义首先是丰富了我们祖国的文学宝库,很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的发展。”[2]67少数民族文学史是我国文学宝库中的明珠,对于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编写有利于打破以往汉族文学史统领中国文学史的传统,有利于确定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史整体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