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议哈尔滨中央大街历史价值与遗产保护
文物是历史文化留给我们的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历史文化街区不仅见证一座城市的发展印记,且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1 中央大街的总体情况
哈尔滨中央大街是一条具有百年历史的步行街,曾被称为“中国大街”,位于道里区商业中心,中央大街全长1450米,其中步行街部分长850米,宽21.34米,其中车行方石路宽10.8米。南起经纬街,北至松花江畔的防洪纪念塔广场。中央大街铺路用的单块方石长18厘米宽10厘米,为花岗岩制成,形状似俄式小面包又称“面包石”,经过百年的洗礼,它们一块块的还是那样密实而精巧,踩在上边步履翩然。据了解当时一块方石的价格就值一个银元,一个银元够穷人吃一个月的。几百米的中国大街可谓金子铺成的路。据有关专家测定,现在中央大街的方石块还能再磨上一二百年。这种铺路艺术,在中外建筑史上实属罕见。中央大街是于1924年5月由俄国工程师科姆特拉肖克社设计、监工完成。
1986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将中央大街确定为保护街路。1996年8月,市政府决定将其改造成步行街,并于1997年6月1日正式开通。中央大街东侧由16条辅街,西侧由9条辅街并排排列组成,两侧辅街东至尚志大街,西至通江街,形成了以中央大街为中轴的步行旅游观光商业区。自2003年起,市政府进一步对中央大街步行街及其辅街进行了多次综合改造。增设了多处休闲区,休闲区内设置了形式各异的雕塑等景观。夏季休闲区内设置花坛;冬季休闲区内制作冰雕、冰灯等景观,充分体现出旅游、购物、休闲、娱乐等功能。
中央大街的建筑有欧洲常见的16世纪的文艺复兴式建筑,17世纪的巴洛克建筑,18世纪的折衷主义建筑,19世纪的新艺术运动建筑。全街建有欧式及仿欧式建筑54栋,其中市级保护建筑17栋。包括一类保护建筑5栋(含防洪纪念塔),二类保护建筑11栋,三类保护建筑1栋,这些建筑是西方建筑艺术的精华,它们涵盖了西方建筑史上最有影响的四大建筑流派,集中展示了近400年来欧洲最具魅力的建筑艺术文化,也使整条中央大街成为一条建筑艺术长廊。
2 中央大街的价值评估
2.1 中央大街的历史价值
城市遗产是城市历史文化传统的载体,以时间要素为前提的历史价值(又称“年代价值”“岁月价值”)也是城市遗产所固有的存在价值。对大多数当代人来说,记载于史书的“文字历史”往往晦涩难懂,因缺乏直观感受而难以建立起深刻的地域认同感和文化归属感。而一座城市的历史不仅可以通过文字来记载,也可以通过城市中的文化遗产来展现与传承。城市遗产是不同历史时期人类生产、生活的遗留物,并且见证和记录了城市从产生到繁荣再到衰退甚至是复兴的全过程,是不同历史时期城市形态、城市文化特征、城市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居民生活方式的真实反映,也是对历史文献的证明、纠正或 补充。
城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体现,而城市文明的精髓在很大程度上源于社会文化累积性。针对社会文化的累积性,刘易斯˙芒福德在其著作《城市发展史》中有过送样的论述:“城市是时间的产物,在城市中,时间变成了可见的东西。”[1]每一个时代都有着鲜明的时代特色、时代精神以及反映这些特色与精神的物质象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比,历史街区、建筑遗产等城市物质遗产可以通过实体形态直观地呈现岁月的真实印记,集中展示着这座城市的地域文化、审美取向和社会发展水平。
2.2 中央大街的文化价值
城市遗产是城市历史的见证和集体记忆的传承,是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累积和表达。城市,最为重要的功能之一便是“记录人类思想、情感与成长过程的所有片断”[2]。城市遗产所凝聚的生活体验和象征意义能给予市民不可替代的屯、理稳定感及文化认同感,在对共同享有的历史、文化、记忆的尊重中确认自身的文化身份,也正是城市遗产所串联起的城市历史变迁和文化发展构成了一座城市的独特风貌与人文氛围。
城市遗产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极大的开发潜力,对推动城市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优化城市产业结构、实现传统城市的功能转型有着重要意义,是提升民生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化会资源。人类学家迈克·卡尼尔(Mac Canell)曾说过,以城市遗产为载体开展旅游观光活动,可把全世界各个民族、国家更紧密的联系在一 起[3]。近年来,城市遗产与文化产业相结合最普遍的形式——遗产旅游(历史文化游、人文游)已经成为许多城市的支柱性产业,既推动了一些曾经繁荣但由于种种原因走向衰落的历史城市的产业结构调整,又能此为契机放大和复兴城市优势,巧妙地避免了历史、现实和未来间的割裂,打造一座城市的独特竞争力。